关于2019年“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30 浏览次数:

单 位:人事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     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,拓宽教师的国际视野,推进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建设,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》(广工大规字〔2018〕18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2019年“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选派名额:2019年计划派出20人左右
   二、资助期限:6—12个月
   三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   1.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,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,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务,外语、体育、艺术类、“两课”等学科及通识中心的教师可放宽至硕士学位;申请赴国(境)外攻读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也纳入支持范围。本资助计划向年青教师、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及副教授(含)以下职称教师倾斜。
   2.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,在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,身心健康。
   3.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,具有学术发展潜力。
   4.研修内容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,并有明确的研修目标和计划。
   5.申请人自行联系国(境)外导师和留学院校,研修时间为6个月至1年。
   6.外语条件要求: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,能满足国(境)外研修自由交流需要。一般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,或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、工作、访学3个月(含)以上。若未达到以上条件,入选后参加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,取得结业证书后派出,费用从学校资助的经费中支出。
   7.坚持“派往一流大学、师从一流导师”原则,优先支持到全球排名前300名的大学、全球排名前40位的学科、本学科全球知名研究机构进行研修或师从著名专家的骨干教师。
     四、资助标准及考核要求详见《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》。
     五、申报程序
   (一)个人申报
     申报人员填写《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项目申请书》、《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计划申报人简表》、《教师出国(境)研修计划、预期成果》,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;
   (二)所在单位审核、推荐。
   1.请各有关单位成立推荐小组,推荐小组成员由5-7人组成,建议由单位班子成员担任组长,其他推荐小组成员应尽量分布在申报人所在学科高级职称的教师中;
   2.推荐小组根据申报条件逐一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,特别是对于申报人研修计划、预期成果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做出鉴定,同时结合教学科研的需要及申报人联系国(境)外导师、留学院校的成熟度,择优推荐1名资助对象报所在单位审议;
   3.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党政主要负责人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,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(行政楼416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:szk@gdut.edu.cn。申报材料包括:
   ①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项目申请书1份;
   ②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计划申报人简表2份;
   ③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申报人汇总表1份;
   ④ 教师出国(境)研修计划、预期成果1份;
   ⑤ 申请书及申报简表中填写内容的佐证材料(邀请函、外语水平证明、学历资历、业绩成果等)复印件各1份(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(三)人事处复核资助对象资格,组织评审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;
(四)公示,无异议后发文执行。

    联系电话: 39322790   联系人: 罗老师、魏老师

 附件:1.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项目申请书
            2.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计划申报人简表
            3.广东工业大学教师国(境)外研修支持计划申报人汇总表
            4.教师出国(境)研修计划、预期成果


请老师们于6月9日前把材料发送到华主任的邮箱(396793690@qq.com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
2019年5月29日

 

广东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 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行政楼8楼 

电话:020-87080137 邮编:510520